济南公积金政策优化:提贷款额度,放宽亲情提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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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报新闻首席记者 张稳 济南报道
5月30日夜晚,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改善住房公积金管理措施的通知》,对高品质住宅的公积金贷款上限进行了提升,并对住房公积金的亲情提取规定进行了放宽。

在济南市购买符合住建部门认定的高品质住宅,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最高贷款额度将从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的20%上浮提升至30%。具体来说,单职工家庭若缴纳住房公积金,其最高贷款额度将从原本的72万元增加至78万元;而对于两人或以上共同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则将从120万元增至130万元。

对于购置优质住宅、拥有多个子女的家庭以及高层次人才群体,以及那些购买现房的人士,他们可以同时享受贷款额度上调的优惠政策,该政策下的最高贷款额度可达170万元。具体来说,单人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将从78万元提升至102万元,而对于夫妻双方共同申请贷款的家庭,最高额度则从130万元增加至170万元。

同时,对住房公积金的亲情提取政策予以放宽。鼓励家庭成员间相互帮助,支持首套房首付的提取。在济南购房自住时,夫妻双方的父母及子女均有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支付购房首付款(需满足条件:父母或子女中至少有一方与购房职工夫妻中一方同在户口簿上)。此外,还支持家庭间在偿还贷款过程中的相互援助。缴存者若在济南市购置自用住宅并申请了房贷,我们将进一步拓宽还贷提取业务的覆盖面,将适用对象扩大至职工及其配偶的父母、子女,条件是父母或子女中至少有一人与购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或共有产权的借款人配偶中的一方登记在同一户口簿上。
记者观察到,依照《济南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条款,此前购房首付款的提取业务仅限于职工及其配偶进行。然而,新的政策调整后,职工及其配偶的父母和子女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购房首付款,前提是父母或子女中的一方与购房职工及其配偶中的一方需在同一户口簿上登记。此举旨在通过代际资金的整合,有效缓解职工在筹集购房首付款方面的压力。

在此之前,仅限于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以及共同拥有产权的借款人及其配偶,能够进行还贷提取业务的办理。然而,根据新的政策调整,在本市购置自用住宅并已成功申请住房贷款的职工,其还贷提取业务的办理资格得到了拓宽,不仅限于夫妻双方,还涵盖了他们的父母和子女。需要注意的是,父母或子女中的任何一方必须与购房职工及其配偶,或共同产权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在同一户口簿上。在贷款提取范围得以拓宽之后,家庭成员可支配用于还款的资金相应增多,这有利于缓解职工的还款负担。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业务,需由职工本人携带相关文件亲自前往办理。若配偶、父母或子女参与办理,则必须一同到场。此外,放宽了还贷提取的条件,仅限于在济南市购买自用住房并已办理住房贷款的职工。同时,规定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度不得超出该笔贷款已偿还的总金额。父母及子女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时,除了依照既定要求提交相应的申请文件,还必须附加户口簿。

本通知自2025年6月1日开始实施,贷款政策的执行以房屋网签时间为依据,自该日起至2025年6月1日(包括当日)网签的房屋将依照新政策执行。对于本次调整未涉及到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将继续按照原有的规定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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