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建厅再征建筑施工考评细则意见,不合格后果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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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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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描述
今日,湖南省住建厅发布了一则通知,该通知是关于再次征集对《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中特别指出,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量完成大约30%的阶段,必须提出评查申请。评定结果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一旦项目被评为“不达标”,企业将有可能遭受安全生产条件的重新审查、资质的实时审核,同时,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续期也可能受到限制。
《细则》规定,建筑施工企业需在项目从开工到竣工的全过程中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上传。市州或其指定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作为项目的评估主体,需在每个施工阶段至少进行一次,并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的项目安全质量标准化阶段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项目评估的一部分。
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时,必须构建起以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首要责任人的安全生产与质量管理体制,并确保每年年底前完成对企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自我评估,评估结果需妥善存档以供查阅。此外,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将到期前3至6个月内,企业必须通过指定平台提出考评申请,并按要求提交一系列相关材料。
《细则》设立了严苛的奖惩体系,将依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标准化评估成绩、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评估结果,对相关责任主体和人员进行相应的法律奖惩。对于被评为“不合格”等级的建筑施工企业,其注册地的市级相关部门将对这些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条件的再次审核和资质的实时审查;同时,项目负责人在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延期过程中,将面临要求在规定期限内重新进行考核的指令。对于那些企业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相关机构将不予批准,并需重新提交申请。
据相关消息,《细则》计划自2025年7月1日开始实施,并将持续至2030年6月30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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