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区兴寿镇、延寿镇发布2025年征收土地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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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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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描述
近期,我方从北京市规划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了解到:关于征收土地的预告性公告(编号为京(昌)地征预〔2025〕16、22号)

01
征收土地预公告(京(昌)地征预〔2025〕16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京(昌)地征预(2025
16号
为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至2035年)》以及《昌平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至2035年)》的相关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现行法律法规,经昌平区人民政府深入研究和审慎决策,特此发布土地征收的预告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等
位置:昌平区兴寿镇、延寿镇
征收土地的区域包括兴寿镇的秦城村、象房村、桃林村、兴寿村,以及延寿镇的上庄村和下庄村,具体边界范围将依据勘测界定结果来确定。
该区域的权属包括:昌平区兴寿镇的秦城村、象房村、桃林村、兴寿村,以及延寿镇的上庄村和下庄村。
该用地主要用于防洪设施(U32)、涉及水域(1)、水城沟渠(B11)、水库(12)以及公路线路及其相关设施用地(T21)。
二、征收土地的目的
根据北京市昌平区发改委发布的《钻子岭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批复文件》。
京昌平发改(审)【2024)78号
本次计划征用的土地将用于钻子岭水库的建造项目,这一举措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关于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相关规定相吻合。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昌平区兴寿镇政府与延寿镇政府将委托测绘及评估机构进行土地现状的调查,在开展对拟征收区域内的土地现状调查工作时,恳请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充分的配合与支持。
02
征收土地预公告(京(昌)地征预〔2025〕22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京(昌)地征预(2025
22号
为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以及《昌平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的相关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昌平区人民政府深入研究和慎重决策,特此公布土地征收预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位置:昌平区北七家镇
东起昌平区边界,西至歇甲庄西路沿线,南界划定在七河路,北边则以水源九厂路和太歇路为界。
权属:北七家镇歇甲庄村
该用地适用于二类居住区、多功能复合用地、教育设施用地、体育设施用地、文化设施用地、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地、交通设施用地以及供热设施用地。
(U14)等
二、拟征收土地的目的
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发布的《昌平区北七家镇歇甲庄村(A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议书》(同时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正式批复文件。
京发改(审)〔2025)263号
本次计划征用的土地将用于昌平区北七家镇歇甲庄村(A地块)的一级土地开发项目,这一举措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关于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相关规定。
三、土地现状调查
北京市昌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拟委托进行勘测定界及土地现状的调查工作,在此过程中,针对拟征收区域内的相关勘测定界和土地现状调查任务,恳请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充分的配合与支持。
来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昌平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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