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山东住建厅解读公积金新政,明年1月1日存量贷款利率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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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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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举办了一场新闻发布会,对近期出台的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进行了详细阐述。在会上,记者得知,山东省现有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将在次年1月1日起降低,这一调整将由各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动完成,无需贷款者本人主动申请。根据这一变化,对于百万级别的房贷,若贷款期限为30年,借款人将能够节省大约4.76万元的利息支出。

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互助性质的长久住房储蓄,其贷款利率比同期的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要低,这充分展现了其互助性的特点,同时也是众多缴存职工高度关注的政策之一。

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一则通知,宣布从5月8日开始,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进行下调,降幅为0.25个百分点。具体来看,5年以下(包括5年)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将不低于2.1%,而5年以上(超过5年)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则设定为不低于2.6%。至于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包括5年)的调整后利率不低于2.525%,而5年以上(超过5年)的调整后利率不低于3.075%。

下调利率之后,贷款人能够切实享受到优惠。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积金监管处的负责人王访儒以双职工家庭购置首套住房为例,指出若他们申请100万元、期限为30年、采用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利率降低后,每月最低还款金额降至4003元,较之前减少132元。在整个30年的贷款期间,总计可节省利息高达4.76万元。

王访儒指出,即便是在本次利率调整之前已经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样能够享受到利率下调的优惠政策。依据住建部颁布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在还款过程中,若遭遇贷款利率的调整,且贷款期限超过1年,那么自下一年1月1日起,应按照新的利率档次执行相应的利率规定。因此,自2026年1月1日起,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将开始实行新的利率标准。同时,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自动对现有及新发放的贷款进行利率调整,无需贷款人亲自提交申请。在此期间,贷款人可前往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服务网点查询,亦或通过“爱山东”APP、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等线上平台进行查询。
(大众新闻记者 方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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