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航城车辆段房屋征收范围确定 2023-2024年度土地整备计划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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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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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描述
4 月 23 日,轨道交通 20 号线二期(航城车辆段)的房屋征收项目征收提示被对外发布。
轨道交通 20 号线二期(航城车辆段)的房屋征收项目被列入了深圳市 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的土地整备计划。轨道 20 号线二期(宝安段)工程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已经下发,其中包含航城车辆段,编号为 440306202300046。项目的建设选址已经确定。
市、区政府相关会议精神明确了相关要求,项目选址涉及土地和房屋产权等实际状况也被考虑在内,基于此,轨道交通 20 号线二期(航城车辆段)房屋征收项目的土地及房屋征收范围得以确定。
征收范围宝安区西乡街道辖区内,如下图:
提示事项表明,从本征收提示发布的那一天起,任何单位以及个人在房屋征收的范围之内实施以下这些行为,要是这些行为导致征收补偿费用增加了,那么对于增加的那部分就不会给予补偿了。
1.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房屋;
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3.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的房屋的续建;
新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其租赁期限截止日在征收提示发布之日起 1 年之后;
除了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这些必须办理户口迁入、分户的情况之外,其他的户口迁入和分户;
6.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变更手续;
7.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今年1月份,有市民咨询航城车辆段征拆任务进展情况。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作出回复。他们表示,轨道交通 20 号线二期(航城车辆段)项目正在按照“先协商、后征收”的方式,有条不紊地推动房屋搬迁补偿工作。并且,项目的相关权益人已经通过深圳商报登报公示以及在现场指挥部张贴公示的方式,将相关信息进行了公开。目前,项目处在协商搬迁阶段。现场指挥部工作人员会就房屋搬迁补偿事宜与权益人展开协商谈判。倘若无法在搬迁补偿问题上达成一致,就会继续推进房屋征收程序,并且依法发布征收决定,按照《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 342 号)的规定来制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地铁20号线二期
20 号线二期线路起始于既有轨道 20 号线一期工程的机场北站(该站不包含在内),途径福永街道,还途经航城街道,接着途经西乡街道,之后途经新安街道,最终到达南山区的白石洲站。
线路的长度约为 24.8km,是以全地下敷设的方式进行铺设的;一共设置了 11 座站点,这些站点全部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有 9 座;平均每两座站点之间的间距约为 2.23km;设计的最高运行速度为 120km/h。
20号线二期线路示意图(以实际建成为准)
2028 年通车后,地铁 20 号线二期将会服务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它能够支持深圳都市圈的构建。同时,对于推动区域一体化、完善枢纽布局,以及促进深莞融合发展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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