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发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公开征集业主与物业权益保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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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杨晓冬)业主需要履行哪些义务呢?物业进行捆绑收费该如何处理呢?小区的公共收益怎样进行使用呢?3 月 4 日,为将条例中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进一步落实,同时维护物业管理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了《南京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也就是(简称)《合同》征求意见稿,并向公众公开进行意见征集。
全面向各区局以及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征求了意见和建议。反复完善后,最终形成了《合同》征求意见稿。此征求意见稿共十章三十一条,其内容分为合同主体、物业管理区域情况、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物业服务费用、双方权利与义务、资金管理、物业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及免责约定、争议解决等方面。
记者注意到,物业服务存在不少焦点问题,这些问题在相关规范中均有体现。规范明确了业主需按时交纳物业费,需遵守管理规约,需履行垃圾分类投放主体职责,还需配合安全管理等义务。同时,规范也明确了物业企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不得将物业费、公共水电分摊费、汽车停放费等进行捆绑收费;未经业主同意,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泄露或擅自使用业主信息等义务。
依据条例规定和实操需要,《合同》征求意见稿在常规服务内容之外增加了一些选择性服务内容,比如特约服务、外墙维护以及科技住宅系统维护等。同时,该征求意见稿还对物业费的收取标准、计费方式、交纳时间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业主普遍关心公共收益问题。对于公共收益的来源,其中包括甲方收到的违约金。同时,对公共收益的账户以及支出范围等都做出了详细约定,这样做是为了保障业主对公共收益的知情权和收益权。《合同》征求意见稿为应对物业管理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变化,明确规定了变更与解除的情形,并且引入了第三方评估机制。如果双方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存在争议,就可以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来开展评估。
此外,明确了费用方面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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