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与业主矛盾多?一文告诉你拒缴物业费及维权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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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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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描述
现今,每家每户都没法离开物业。有数据表明,全国从事物业服务的人员已然超过900万,在A股、港股上市的物业企业超过60家,物业管理早就实实在在成了朝阳产业。
要是按照常理来讲,物业负责帮我们管理小区,保障安全并进行卫生清理工作,我们业主缴纳物业费,原本当然应呈现你提供服务、我支付费用这样和谐共处的状态。然而在实际情况中,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却是一年比一年多,具体表现为物业甩手丢弃工作选择撤场,业主彼此结成团体拒绝缴纳物业费,小区居住环境随着时间推移变得愈发糟糕,进而陷入了一种恶性循环之中。
更让业主想不通的是两个怪现象:
其一,就算业主大会搞投票,从而更换了新的物业,然而那老赖物业呢,就是赖着不离开,怎么驱赶都驱赶不走。
一个情况是,物业天天在群里叫嚷亏损,又喊着亏钱,还说撑不下去了,然而,当你真的让它退场的时候,它却比任何人都更舍不得离开。
这里面的猫腻,不用多说,大家心里都有数。
令人欣喜的消息是,自国家颁布《民法典》起,直至2026年各地推出的新版物业管理条例,对于物业的管束愈发严格,业主所拥有的权利也被清晰明确地进行了阐述。在今日的这篇文章之中,运用最为通俗易懂的话语,向你告知:物业应当履行的职责是什么、业主所具备的权利有哪些,当出现哪8种情形时,你能够理直气壮地拒绝缴纳物业费并且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先把法律底线说清楚。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
物业,必须切实履行相关的公示义务,也就是,要按照规定的周期,公开服务内容,公开收费标准,公开人员配置情况,公开物业费的具体收支状况,并公开公共收益的使用情况,还要公开维修资金的适用情况,以此面向并接受全体业主的严格监督。
业主持有四大权利,分别为知情权,监督权,建议权,收益权,存在于小区的电梯广告涉及费用,车位租金,快递柜等费用,均属于业主共同拥有的收益范畴,并非物业私自占有的钱财。
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物业若做好服务,那么业主会按时交费,物业要是存在不作为、乱收费以及违规操作的情况,业主便握有拒绝缴纳的权利。
2026年,记住这8种情况,遇到可拒交。
1、物业服务严重不达标,长期不作为
居住的小区里,垃圾堆积如山,楼道长时间未曾清扫,绿化植物枯萎死亡也无人过问,保安岗位如同虚设,监控大片区域处于瘫痪状态。合同之中明确写明的服务内容,物业长时间不予以履行,在业主进行催告之后依旧不进行整改,如此情况下业主有权利拒绝缴纳对应时间段的物业管理费用。
2、物业未按规定公示收支与公共收益
电梯广告所得,车位出租收益,外墙广告进账,快递柜租金款项,每一笔皆归业主所有。新规进行要求,规定每季度至少要公示一回,公示时长不少于30日。若不进行公示,处于不透明状态,业主能够拒绝交纳,直至公开明细方才罢休。
3、擅自涨价、乱收费、重复收费
必须要走法定程序才可以让物业费涨价,这个程序是要双三分之二的业主参与表决,并且双过半的参与业主同意才行,之后还得进行备案。物业仅仅凭借一张通知就擅自涨价,还额外收取“公摊照明费”“电梯维护费”“卫生费”,这属于违规收费行为,对于超出规定的部分,业主可以直接拒绝缴纳。
4、房屋未正式交付,开发商原因导致未入住
假使你尚未签字办理收房手续,又或者是由于房屋存在质量方面的问题而导致交付时间延迟,那么在这段时期之内,物业费是由开发商来承担的,物业倘若向业主进行催收,业主能够直接予以拒绝。
5、公共设施长期故障,拒不维修

电梯老是出现故障,消防设施失去效用,水泵坏掉了,楼道里的灯全都熄灭了,这些关乎安全的核心设施,物业却拖着不修理,只是敷衍地应付,这严重地对居住安全构成了威胁,业主是有权利拒绝缴纳物业费并且要求进行整改的。
6、用断水、断电、停梯、锁门等方式暴力催费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清晰明确地作出了禁止规定:物业不能够采用停水、停电、停气之类的方式去催缴物业费。要是胆敢这么去做,那就归属于违法催收。业主不但能够拒绝交纳,而且还能够进行投诉并要求索赔。
7、无合同、无资质,或擅自转包服务
物业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其本身没有合法资质,还把整个小区服务打包转包给身为第三方“甩手掌柜”的存在,并且没有合法服务依据,在此情况之下,业主能够拒交全部物业费。
8、侵占、挪用业主公共收益,拒不返还
将电梯广告、车位收益私自进行截留,使其不入账,不分红,且不冲抵物业费,这种行为属于侵占业主财产的行径。一旦出现这种状况,业主便拥有拒交的权利,并且还可要求把收益追回。
下面这8条,属于那些到2026年时,最为实用,且法院支持率处于其中最高水平的合法拒交状况。
很多业主吃亏,就是因为不懂法,被物业一吓唬就乖乖交钱。
那么,当碰到物业存在不作为、执行不积极以及乱收费等情况时,业主除了选择拒绝交纳费用之外,还能够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去维护自身权益呢?接下来给各位讲述一个真实发生的案例。
某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长时间以来都不进行公共收益的公示,其负责的卫生以及安保方面,严重出现了缩水的情况,并且还私自提高了物业费。业主们并没有采取强硬闹事的方式,而是做了三件事情:
首先,将证据固定下来,具体方式为拍照,并且进行录像,还要保存聊天记录,以及报修记录,另外也要留存催费通知。
第二,书面告知:由业委会向物业发整改函,抄送社区、街道办;
首先,讲的是第三点,关于依法去维护权益,物业方面坚决拒绝进行整改,于是业主们集体把缴费这件事暂时延缓下来,与此同时,业主们向住建局投诉,也向市场监管局投诉,最终的结果是,物业被约谈了,违规收取的费用被退了回来,而且相关的负责人受到了处罚。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维权讲证据,依法不吃亏。
最后,我们聊点实在的。
物业服务与千家万户紧密相连,国家对此也有着清晰的认知。在过去的这两年期间,从中央层面开始一直到地方,持续不断地对物业管理法规予以完善,同时加大针对物业的监管力度,而这么做的目的仅仅只有一个,那就是要促使行业走向正规化,确保业主所缴纳的每一分钱,都能够实现物有所值。
我一直觉得:
那些被业主请来的物业人员,并非是所谓的“管理员”,更不是那种被称作“大爷”的角色,实际上是担当着小区服务管家职责的人。
物业所施行的并非仅仅是单一一份工作,而是需要将小区视作自身专属的家那般予以悉心的呵护。对于卫生方面要投入更多的关注心思,在安全领域要尽到更多的职责义务,在账目范畴要做到更多的清晰透明,如此这般业主自然而然地就会心甘情愿地去缴纳费用,双方之间才能够达成长久持续的和谐状态。
到2026年的时候,物业行业将会变得越发规范起来,那种滥竽充数且浑水摸鱼的存在空间将会变得越来越小些,会呈现出这样一种趋势。
我们身为业主,不会毫无道理地胡搅蛮缠,不会存心恶意拖欠费用,然而也绝对不会成为任由他人随意拿捏的那种冤大头。
还是那句话,该交的费一分不少,不该交的钱,一分不掏。
愿每个小区,都能物业尽责、业主安心,真正实现和谐共生。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二手彩钢网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