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4月23日起启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预申请 面向城镇常住人口及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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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描述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最新公告,
明确南昌自4月23日起
启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预申请工作。
公告全文↓↓
关于开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的公告

依据国家、省、市的相关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政策,我市开启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预申请工作。现在将有关事宜予以公告,具体如下:
一、保障范围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面向城镇常住人口以及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人才等符合条件的工薪收入群体进行配售。首先要从本市城镇户籍(包含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且经济困难的无房家庭开始,依据量力而行、分类分批保障的原则,逐步把整个工薪收入群体纳入保障范围之中。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严格的封闭管理,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违法违规把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转变为商品住房并流入市场。如果购房人需要退出,就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购,在退出(回购)之后,这些房源依然会当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房源来使用。
二、申请条件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按家庭来进行申购,一个家庭仅能购买一套。其家庭成员包含夫妻二人、未成年子女以及已成年的单身子女。申请家庭需要推举出一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其余家庭成员则为共同申请人。主申请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把未成年子女或者已成年单身子女当作家庭成员,一同参与申请审核。年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单独进行申请,已成年的单身子女也可以单独进行申请。
申请人是本市城镇户籍家庭的,需有至少 1 名家庭成员年满 16 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时要取得本市城镇户籍;申请人为城镇常住人口的,需持《居住证》连续满 3 年(从申请之日起往前推算),有稳定工作并且在本市连续缴纳 6 个月以上的城镇社会保险。

7.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申请购买的情形。
正在享受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包含租赁补贴);正在租住公有住房;正在享受人才住房政策。
2.已享受过房改房(含已经转移登记)的;
3.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实物政策(含已办理了上市)的。
按规定退出以下各类政策性住房(除房改房已转移登记、经适房已上市交易外)后,若家庭符合条件,便可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在申请时,应当承诺在签订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之前,需按规定自愿退出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包含租赁补贴)、公有住房、人才住房、房改房、经适房等原有的政策性住房。
退出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包含租赁补贴),以及租住的公有住房和人才住房。
2.按房改政策退出已享受的房改房实物房源;

退出未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住房实物,或者退回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三、申请规则
根据供需状况,采取摇号这种方式。面向所有申请家庭,分阶段分类型进行配售。首先从第一优先序列开始配售,这个第一优先序列包括本市城镇户籍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以及支出型困难的无房家庭。如果还有富余房源,就依次面向其他优先家庭进行配售,一直到房源全部配售完。
支出型困难的无房家庭也在第一优先序列中。
本市城镇户籍的家庭,其人均年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目前是 52622 元),且这类家庭无房;
(三)第三优先序列:本市城镇户籍无房家庭;
(四)第四优先序列:本市城镇常住人口的无房家庭。
需提交材料如下:

1.家庭成员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主申请人需填写申请家庭的相关信息,并且要签署一份声明及授权。这份声明及授权内容为同意对其在户籍、婚姻、就业、公积金、房产、机动车、生产经营、纳税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以及收入和财产等经济状况进行核查。
四、申请流程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采用常态化线上申请的形式。申请家庭的主申请人需注册并登录南昌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南昌安居保障房(微信小程序,二维码在附件中)。然后,按照要求填写申请家庭的相关信息,以及相关声明和授权。最后,提交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保障需求。
五、其他事项
该申请只是进行需求性摸底。当项目具备配售条件后,有关部门会发布项目配售公告或配售方案,并且会组织开展配售资格审核以及房源配售等工作。具体情况以项目配售公告或配售方案为准。
六、咨询电话
:0791-87337777
(工作日 9:00-12:00,14:00-17:00)
:0791-86719291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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