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提高贷款额度,支持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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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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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14 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了一场新闻发布会,主题为“抓改革创新 促高质量发展”。此次发布会邀请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负责同志等,他们将介绍山东在“住有宜居 百姓安居”方面的工作,以及推动群众住房条件改善提升的情况。

去年开始,山东省先后 4 次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了优化。这些优化涵盖了购房贷款、购房提取以及租房提取等方面。其惠民力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山东在公积金政策优化方面做出了如下调整,以便更好地支持缴存职工,尤其是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一是提升贷款额度,对于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情况,能享受到与首套房相同的最高贷款额度以及 20%的最低首付比例。同时出台了差异化的支持政策,多子女家庭的最高贷款额度会上浮 20%以上,高品质住宅的最高贷款额度则上浮 10%以上。全省的平均最高贷款额度提升了,从 60 万元变成了 86 万元。多子女家庭的最高贷款额度也提高了,从 75 万元提升到了 108 万元。并且青岛、临沂的最高贷款额度能够达到 150 万元。

一是全面推广“商转公”政策,此政策支持缴存人把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转变为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从而减少缴存人的利息支出。在今年的 1 至 2 月份,全省办理“商转公”贷款的笔数为 5385 笔,金额为 21.18 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笔数增长了 114.5%,金额增长了 121.9%。
一是提高租房提取额度,以更好地支持缴存人租房安居。二是新市民、青年人能够全额提取月缴存额来支付房租。三是多子女家庭可以依据实际租房支出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今年 1 至 2 月,全省租房提取的金额为 27.83 亿元,同比增长 41.71%。

中低收入群体除能享受上述普惠政策外,还推出了两方面专门的支持政策。
一方面,把月还款额从不高于贷款人月收入的 50%提升到不高于 60%。这样做能够提升实际可贷的额度,还可以减少利息方面的支出,同时也能够减轻首付款的支付压力。

一方面,把公积金制度覆盖到中低收入群体里的灵活就业人员身上,大力促使灵活就业人员通过缴存并使用住房公积金来达成安居的目标。到今年 2 月底的时候,已经累计帮助 3 万户灵活就业家庭利用公积金解决了住房方面的问题,这种做法受到了灵活就业群体的喜爱。与此同时,我们坚守风险的底线,着重保障制度能够安全且平稳地运行。目前来看,全省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逾期率比全国平均水平低很多。并且结余资金较为充足,完全可以充分满足缴存人的各类使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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