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发改委通知:武汉六个远城区获部分定价权,详情如下
- 手机:
- 微信:
- QQ:
- 发布人:佚名
- 所属城市:资讯通览
信息描述
近期,湖北省发改委公布了《省发改委关于明确武汉市六个远城区定价权限的通知》,此举赋予了武汉市包括东西湖、江夏、黄陂、蔡甸、汉南、新洲区在内的6个远城区一定的定价自主权。
具体定价事项如下:
该区域内的水利工程供水费用(不包括用户自行建设并自用的水利工程,以及经协议约定由供需双方共同商定价格的部分)。
该区域内城乡公共管道系统(包括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所提供的生活用水费用(不包括农村村民自行建设并管理的自来水费用)。

3.客运出租车运价(网络预约出租车除外)。
该收费标准适用于具有垄断性质和公益性质的机动车停车设施服务,但住宅小区停车场不在此列;具体可定价的范围,请参照《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生活垃圾的处理费用标准(建筑垃圾的处理费用以及村集体依据“一事一议”的原则自行商定价格的情况除外)。
6.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7.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配套交通运输价格。

8.政府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含光荣院)基本服务收费标准。
9.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
10.殡葬延伸服务收费标准。
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的墓位费用、以及墓位维护与管理费用的收费标准。
12.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其中,“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一项备受关注。
实际上,早在2021年,省发改委便发布了《省发改委关于明确武汉市六个远城区定价权限的通知》。该通知赋予武汉市东西湖、江夏、黄陂、蔡甸、汉南、新洲区六个远城区一定的定价权限。在这部分权限中,便包含了“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江夏区与新洲区先前已分别出台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相关通知以及意见公示。
2014年6月,江夏区政府官方网站公布了《江夏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制定的通知》。重大政策变动!武汉地区的物业费用将迎来整体下调。

江夏区五星级物业,即配备电梯的最高级别物业,其最高收费标准已明确,为每平方米每月2.4元。在此基准价格基础上,允许上浮至原价的20%,但最高上限不得超过每平方米每月2.88元。
具体执行时的收费标准,可以在各等级的基准价格基础上进行上下浮动,其中上浮的最大比例为20%,而下浮则没有限制。
2025年1月,新洲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关于制定新洲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其中对区域内住宅的前期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提出了新的定价策略。

指导价标准方案显示,标准最高可上浮20%进行定价。
换言之,新洲区的最高物业服务费用设定为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2.76元(该费用计算方式为2.3元乘以0.2再加上2.3元,最终得出2.76元每平方米每月)。
2021年,黄陂区颁布了《陂发改价格2021年450号文》,明确了物业收费的政府指导价,该指导价分为五个不同等级。其中,最高等级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2.35元,且允许在基准价基础上上浮至20%,这意味着最高收费标准可达每月每平方米2.82元。
东西湖区与蔡甸区正着手进行“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工作,对此我们将会保持密切跟踪。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二手彩钢网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