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新规:住宅层高将提高至3米以上,北京试点区域标准达3.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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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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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描述
部长倪虹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民生主题记者会上表明,近期正在开展“好房子”建设指南的编制工作,同时也在对住宅项目规范进行修订,其中一项重要内容便是将住宅层高提升至不低于 3 米。
部长倪虹在回应为人民群众打造“好房子”的相关问题时称,要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在规划设计方面,要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意愿,打造出符合他们生活习惯和审美标准的房子;二是在建筑质量方面,要严格把控每一个环节,确保房子的质量安全可靠,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三是在配套设施方面,要完善周边的交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舒适的生活环境。
刚刚询问了 DEEP SEEK 关于北京目前的标准情况,他表示北京目前的层高标准为:
北京市 2025 年最新发布了“好房子”规划管理相关技术要点。按照此要点,北京新建住宅的层高标准在不同区域存在差异。
执行“好房子”标准的区域
昌平、顺义、大兴、通州区等平原新城以及副中心试点区域,新建住宅的层高被允许从原本的 2.8 米到 3 米提升到 3.2 米。这一调整是因为有建筑高度的弹性管控政策,像原控高 45 米的居住用地能够局部上浮到 60 米,借此增加层高,提升居住的舒适度。
未执行新标准的区域(如城六区)
城六区之外的其他区域,其普通住宅的层高通常保持在 2.8 至 3 米,这与过去的标准是相同的。
具体政策依据
“好房子”技术要点表明,居住用地的建筑高度可以在局部进行一档的上浮。比如,控高为 45 米的地块能够在局部上浮到 60 米。通过增加层高以及挑空设计,像套内面积超过 140 平方米的住宅可以设置挑空空间,以此来实现居住空间的优化。
综上,北京当前层高标准的提升主要集中在试点区域。其目的是通过弹性管控政策来推动住房品质升级。而未试点区域依然沿用原有标准。这种差异化的政策设计,一方面支持了郊区新房的吸引力,另一方面也平衡了城市核心区的开发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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