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25年家装建材消费补贴实施方案发布,助力居民生活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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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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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描述
黑龙江省商务厅、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5 个单位印发了《黑龙江省 2025 年家装消费品(家装建材领域)消费补贴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
、住建部门、发改部门、财政部门、: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 2025 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 号)等文件要求,以及《关于做好 2025 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29 号)等相关规定,还有《黑龙江省 2025 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黑发改环资函〔2025〕13 号)等工作要求,要进一步释放黑龙江省家装建材的消费潜力,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扎实地做好全省家装厨卫“焕新”的补贴工作,现在将《黑龙江省 2025 年家装消费品(家装建材领域)消费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你们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商务厅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4日
黑龙江省 2025 年关于家装消费品(在家装建材领域方面)的消费补贴实施办法。
各市(地)商务、住建、发改、财政、,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 2025 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 号)等文件要求,以及《关于做好 2025 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29 号)等,为释放黑龙江省家装建材消费潜力,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加力扩围支持全省家装建材消费补贴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时间及补贴对象

本方案印发之后开始实施,一直到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结束。具体的活动时间依据各地的公告时间来确定。
补贴对象为在黑龙江省开展家装厨卫“焕新”活动,且购买家装消费品(家装建材领域)政策适用商品的个人消费者。2024 年已享受某类家装建材产品补贴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在 2025 年购买同类家装建材商品时,能够继续享受补贴。
二、补贴范围及标准
补贴的范围是:为了进一步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此次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包含装修材料、卫生洁具、家具照明这三大类。各个市(地)会依据本地的产业特色、居民的消费习惯以及具体的实施条件,参照《黑龙江省家装建材领域补贴产品建议清单》,自行确定在这三大类之下的具体品类。并且,所有的补贴产品都必须具备国标 13 位商品条码,同时要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完成备案。家装建材消费补贴商品不涵盖智能家居领域以及适老化改造领域的相关补贴商品。省商务厅会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一同在合适的时间开展工作,将部分产品扩充进入补贴范围。
补贴标准方面,依据《关于做好 2025 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29 号)的规定,以省级行政区划作为单位来开展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工作。对于购买 1 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补贴商品,消费者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 20%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对于每类产品能获得 1 笔补贴,每笔补贴的金额不会超过 2000 元。在活动期间,每位消费者累计能够获得的最高补贴是 15000 元。家装建材的消费补贴不能和政府消费券以及其他政府补贴资金一同使用,这样可以防止中央和省级财政进行重复支持。
三、经营主体及服务机构选定

各市(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选定当地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在这个过程中,要对线上和线下经营主体一视同仁,也要对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册地、不同规模的经营主体给予支持,让它们都能参与活动。同时,要合理确定参与黑龙江省家装建材消费补贴的经营主体名单,并及时进行更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运用“经营主体+电商平台+品牌专卖店”这类模式来参与政策,同时家装建材经营主体和电商平台要承担对其商户的监管职责。
(二)选定服务机构。通过公开遴选并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以下简称“黑龙江银联”)作为本次政策的服务机构。各线上平台企业被允许作为商户嵌入本次政策,不被允许采用“自发券”模式。线下商户必须使用银联商务专用 POS 机具的相关系统来参与活动,线上商户的收单机构由各市(地)依据国家与省级正式文件的有关要求来决定是否与线下统一。
四、资金申报、拨付及清算
资金申报实行属地化管理。市(地)商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组织所辖的县(市、区)做好资金申报、审核以及拨付等各项工作。为了切实提升全省补贴资金的审核率和拨付率,切实达到减轻经营主体垫资压力的目的,各市(地)可以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重点对服务机构以及经营主体的资金核销票据进行实质性审核,并开展相关的审核工作。
资金进行拨付。为了减轻经营主体的资金周转压力,会和财政部门一起,依据服务机构所提供的承兑资金明细,每个月按照一定的比例预先拨付补贴资金。各地可以自主确定具体的比例,按照原则来说,这个比例不应低于经营主体月度承兑资金的 50%。同时,会和财政部门一起加快资金的审核以及拨付进度,应当在 60 个自然日内完成审核和拨付工作。
资金进行清算。要会同财政部门依据国家以及省级的相关要求,把本地家装建材消费补贴的清算工作完成。向省商务厅申报以下这些材料,同时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1.商务、财政部门联合形成的补贴资金清算报告;
2.补贴政策期的补贴资金发放明细;
3.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佐证材料。
五、加强组织领导
本次家装建材消费补贴资金规模确定之后,会以“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把补贴资金预拨给各市(地)。各市(地)的人民政府(行署)承担着补贴活动和资金管理的第一责任,要牵头负责政策兑现的组织实施工作,并且履行财会监督的责任。同时,需要成立专项工作组,对商务、住建、发改、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分工协作进行统筹协调。要对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进行严格管理,在合适的时间开展现场督导,严格依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坚守资金使用的红线底线,不能有虚列支出、虚报支出以及以拨代支的行为,防止资金沉淀和闲置。务必保证资金的安全以及发放的及时性,将补贴政策落实到位。要进一步提升对家装建材消费补贴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大对本地商务部门开展审核工作在人力和财力方面的保障力度。
省商务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提出资金分配的意见以及对应的绩效目标,接着将其报给省政府审定,审定后迅速下达;其职责还包括组织省级服务平台与全国家装厨卫“焕新”数据监测平台进行对接;并且要加强政策的宣传工作,促使惠民政策能够做到家喻户晓。省财政厅依据省政府批复同意的资金分配意见和绩效目标,迅速将预算指标和绩效目标下达给相关市(地)。

各市(地)商务主管部门需会同当地住建、发改、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在 4 月 30 日前出台当地家装消费品(家装建材领域)消费补贴实施细则。要明确经营主体的申报条件,以及资金审核所需要的要件、审核流程、审核规范和资金监管等相关内容。同时,要做好经营主体的选定工作,建立补贴商品库,开展补贴资金申报和审核等工作。要引导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公开承诺产品销售价格。对于发现存在不履行价格承诺、“先涨价后打折”、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设置虚假交易、利用补贴政策倒买倒卖补贴产品等违法行为的经营主体,以及套取补贴资金的经营主体,一律取消其参与活动的资格,并追缴国家补贴资金。要结合实际来细化风险防范的措施,对于骗取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若涉嫌犯罪则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查处,同时要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以及处理结果;借助本地的 12345 政府服务热线等设立咨询服务专线,以便能够及时回应社会的关切。各地的财政部门要做好补贴资金的保障工作,保证补贴资金能够安全且规范地使用。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商务部门对补贴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并且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来使用补贴资金,禁止把补贴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以及支付利息等支出方面,也严禁将补贴资金挪作他用,同时不可以从补贴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者管理经费。各地要负责把消费者举报投诉的渠道打通。要加强对消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要严厉打击以下这些行为:用假的来冒充真的;用次的来冒充好的;用旧的来冒充新的;用不合格的产品去冒充合格的产品;以及伪造和冒用能效水效标识等行为。
省装修材料行业协会负责配合各市(地)进行政策宣传推广工作,同时协调参与经营主体落实相关政策和风控措施。从行业自律角度出发,对参与经营主体的诚信经营行为、商品补贴范围、能效或水效等级以及商品条码等方面开展走访调研。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黑龙江省分中心承担对各市(地)所提报的补贴政策适用商品资质进行审定的工作,会针对商品品类、条码、能效或水效等级以及规格型号等重要信息给出明确的审核意见。
经营主体需依据诚信原则参与活动,要对所有申报信息逐一进行核对确认,以保证符合国家和省级政策规定。经营主体要对其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承担责任,并且要自觉接受以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若有消费者退货,经营主体必须通过原本的支付渠道把相关资金返还回去,并且要及时在审核平台进行相应的操作,要是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来处理退货,就会被视为骗取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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