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业主小院被趁不在家拆除,涉违建多方说法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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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南京市雨花台区的徐先生和邓女士向扬子晚报“紫牛问政”平台进行了反映。他们称,有一群人在他们不在家的时候强行拆除了刚建好的小院。徐先生还表示,当时城管和物业人员都在现场,然而他们都表示不认识拆除人员。小区物业人员向记者回应说:“被拆除的区域属于违建,物业是配合城管进行拆除的。”西善桥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称:城管配合物业上门进行拆除工作,之所以选择趁业主不在家时,是为了避免矛盾激化。对于小院是否属于违建,以及到底是谁实施了拆除行为,还有趁业主不在家进行拆除是否违法等问题,连日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进行了多方面的调查。
徐先生和邓女士家的院子被人拆除
业主私自改建公共绿地为小院
一群人趁业主不在家时把小院拆除
2022 年,雨花台区西善桥街道的徐先生与邓女士为了养老,在绿城云栖玫瑰园西区购置了一套房子。房子外面有一块被绿篱围起来的公共绿地。徐先生向记者讲述道:“在买房的时候,销售告知我们,尽管我们没有房子周围绿地的产权,然而却可以使用它。”2023 年前后,由于身体健康方面的原因,两人一直未曾对房子进行装修,但会时常去查看一下情况。他们发现,在这期间,其他业主都将房子外面的绿地建成了院子,于是他们觉得自己也能够这样去建。
2024 年,两人开始进行房子的装修。在同年 12 月,他们找了装修公司来设计方案。同时,他们参照其他业主将绿地建成院子的情况进行施工,还把原来的绿篱铲除并换成了新的。但没过多久,小区物业在墙上张贴了一张《违章违规整改通知单》,通知单上写着“因为贵户在装修时违规对户外公用绿化带进行了改造,违反了报规方案和管理公约,需要恢复原状”。他们在 2024 年 12 月 20 日前完成了整改。之后向物业提交了整改方案,且按照该方案进行了施工。2024 年 12 月 30 日,小区物业张贴了整改通知单,告知需在 2025 年 1 月 2 日前完成整改。
物业贴过的整改通知单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一群手持器械的人在两人不在家时,将院门上的锁砸坏,把围墙推倒,把绿篱铲掉。两人还没来得及整改,院子就被这群人拆掉了。得知情况后,徐先生立刻让儿子和儿子的同事赶到现场并报了警,他们还录制了视频。
徐先生和邓女士家的院子被人拆除
3 月 25 日上午,记者抵达徐先生的家中。见到用砖头砌成的围墙已被推倒,遍地皆是碎砖头和木板。徐先生表示,是在接到室内施工人员的电话后,才得知拆除的事宜。现场人员既未出示工作证,也未身着制服。记者留意到,小区内还有其他业主围绕着类似的院子。徐先生说道:“物业并未让他们进行整改,为何单单针对我家?要是要拆的话,就大家一起拆。””
谁拆了小院?
街道和物业均表示“不认识”
事后,徐先生与邓女士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在 2025 年 3 月 20 日,南京市雨花台司法局主持了听证会,西善桥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以及总经理都来到了现场。从听证笔录中可以看出,主持人询问道:“实施拆除行为的究竟是谁?”街道办事处人员和物业人员都表示“不认识”。
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称:我们是街道行政执法检查大队。对于违建,我们仅负有检查的职责。只有在接到报告之后,我们才会安排人员前往现场维护秩序。所有的拆除人员都不是街道安排的,在本案中,我们没有作出任何行政决定。
主持人询问:你们在都不认识现场拆除人员的情形下,为何准许现场拆除施工?物业人员回答:看到有人在拆除后,我们就通知了社区以及街道的人员到现场。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称:我们接到通知后赶到现场,当时以为是物业人员在进行拆除。
对于双方的说法,邓女士持有不同意见。邓女士表示,倘若认定是违章建筑,他们前来拆除是可以的,然而在拆除的过程中,最起码应该通知业主。她还说道:“从法律层面来看,没有任何书面材料表明我这是违章建筑,你们没有任何执法手续,就随意进入并拆除我的家,这让我们感到非常没有安全感。”
徐先生和邓女士家的院子现状
物业回应:贴过两次整改通知单,不是我们拆的
物业经理石先生告知记者,按照物业管理条例,院子不属于徐先生的产权范畴,而是规划的公共绿地。石先生表示,业主的这种行为属于毁绿和违建行为。物业总共贴过两次整改通知单,因为物业并非执法单位,所以只能下达整改通知单并进行上报。
石先生承认小区内存在其他业主违规建墙的状况。他表示会将每一户的情况上报给城管。他说,建墙的那些院子都已被拆除,而使用绿篱的院子则未被拆除。关键在于,这位业主拔掉了绿篱,并且还向外扩展了一部分来建造实体墙,从而引发了其他业主的投诉。
石先生称,在拆除时人员数量较多。至于具体是哪些人进行了拆除,他并不知晓。他还表示:“城管已经到场,在现场认定该建筑为违建。我们物业人员当时都在现场,物业方面没有人参与拆除工作,我们只是配合执法部门执行相关任务。”
徐先生和邓女士家的院子现状
街道办回应:城管配合物业上门拆除
趁业主没在家是为避免矛盾激化
3 月 25 日下午,记者联系雨花台区西善桥街道办事处,想咨询城管单位的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城管不方便接电话,她会先向城管了解情况,然后再转述给记者。该工作人员说,那边存在违建,其他居民已经对这件事进行了投诉。物业已经贴了告知单,并且也上门告知让居民拆除,但这个居民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所以他们就把违建拆除了。
记者询问现场拆除的人是否是城管的人,该工作人员称是,且城管跟物业都上门了。记者又问听证记录上城管和物业是否否认,该工作人员回复称自己这边收到的是城管配合物业上门拆除。对于拆除时业主没在家的情况,该工作人员称已经告知过业主几次,但业主不拆除。如果上门拆的话,可能会激发矛盾,他们可能是考虑到这一点。”
3 月 27 日下午,记者针对此事联系到西善桥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回复道,业主在未获得行政规划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盖了围墙,他家是用砖头搭建的,与其他用绿篱的业主不同。当记者表示希望进一步了解情况时,对方称自己不太清楚,需要向领导汇报。
徐先生和邓女士家的院子现状
律师观点:若属于违建业主应恢复原状
不过城管及物业无权直接强拆业主“违建”
江苏丰典律师事务所的徐晴律师认为,若业主在购房合同以及产证登记上都未将该绿地面积包含在内,同时也没有规划文件能够证明绿地属于业主的专有部分,那么业主就不可以直接将共有绿地圈占起来建成自家小院。若业主这样做了,就属于违建行为,并且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应当恢复原状。
徐晴律师认为,街道办无权直接强制拆除业主“违建”。城管也无权直接强制拆除业主“违建”。物业同样无权直接强制拆除业主“违建”。拆除违建的合法流程如下:首先需由相关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定业主加建属于违建。接着需作出限期拆除的催告。当业主收到催告后,若既不复议也不诉讼,且又不拆除,那么在政府部门通知业主到场且有两名以上持证行政执法人员的情况下,才可以强制拆除。她表示:业主若被违法强制拆除,能够通过行政诉讼来确认强拆行为是违法的。之后,便可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损失。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闫春旭 张可
视频剪辑 周嘉楠
校对 王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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