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天御江畔小区业主装修引争议,官方回应:非骨灰房,仅作佛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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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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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网传广东佛山天御江畔小区有一业主把住房装修得看上去像是“骨灰房”,这引起了网友的关注。3 月 13 日晚上,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政府的相关人员作出回应说,经过核查,涉及的那套房屋并没有存放骨灰的情况,网络上流传的言论是不真实的。设计图表明,房屋的部分区域被规划为“佛堂”。并且,涉事房屋的业主公开作出承诺,称该房屋仅用于自身使用,不会开展任何经营性活动,也不会用于存放骨灰等用途。(依据 3 月 14 日的红星新闻)
涉事房屋(网络视频截图)
“骨灰房”一般是专门为集中存放骨灰而建造的房屋。其中有不少是出租给逝者家属,以便他们安放亲人的骨灰。倘若业主只是把过世亲人的骨灰放在自己居住的家中进行日常祭奠,从严格意义上讲,不能称之为“骨灰房”。通常情况下,邻居也不会过多地进行干涉。佛山这一小区的疑似“骨灰房”,让业主感到惶惶不安。其原因在于装修风格十分另类,呈现出一股“丧葬风”。业主们非常担心自己一不小心就会与逝者成为邻居。或许有人会认为,信就有,不信就无,只要一身正气,就不必惧怕怪力乱神。客观而言,业主们的担忧并非完全由封建迷信导致,而是源自风俗习惯。这是出于人之常情,是基于对生活环境的合理关切以及自我保护。在住宅楼中经营“骨灰房”,确实太不尊重其他业主,违背了民事行为应遵循的公序良俗。想想看,谁会愿意自己花大价钱买的用来安居乐业的房子,因为别人要“赚死人钱”而受到影响,名声变差,价值受损呢?如今,事情有了结果,不管之前涉事业主是否打算把房子装修成“骨灰房”,现在都已承诺不会这么做,其他业主暂时可以安心了。然而,在这场虚惊的背后,依然存在着更深刻的问题和难以消除的隐忧。近年来,小区内的“骨灰房”多次成为争议的焦点。大家如此害怕“骨灰房”,其一原因是担心自身会受到不良影响;其二原因是担忧无人管理。
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以及监管部门对“骨灰房”进行干预和管理。像此次事件那样,当业主们刚开始反映情况时,南海区住建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在回应极目新闻记者时说,《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里没有禁止“骨灰房”的相关条例。如果其他业主反对该业主的行为,就可以向物业反映并请求协调;如果认为该业主违法,还可以起诉。大家都知道,集体起诉的程序比较烦琐且持续时间长。如果当时的业主坚决要建造,并且又没有相关部门来进行协调管理,那么很可能在等到走上法庭的时候,“骨灰房”都已经建造好了。
事实上,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来看,住宅改建成“骨灰房”是不具备合法性的。《殡葬管理条例》规定,殡葬设施的建设必须依照严格的规划程序来进行。可以相信,没有任何一个小区会把骨灰房纳入到规划当中。
如果业主是专门为了经营骨灰存放业务而购买房屋,那么就会涉及到房屋用途的实质性改变。这种情况下,需要经过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才行,而在现实中,要做到这一点几乎是不可能的。倘若未经同意就擅自把住宅用途给改变了,那就属于侵权行为。
“骨灰房”通常无人居住,室内会有烧纸点烛的行为,这会带来极大的火灾隐患,并且还有可能污染周边环境,其存在的情况或许已经超过了民法典中规定的相邻权利人应当尽到的容忍义务。
自己的房子自己可以做主,然而享受权利的前提是不能侵害他人的合法权利。大家都说远亲不如近邻,做人做事应当考虑一下他人的感受和想法,以此来营造和谐友好的邻里关系。
所以,要让大家不再对“骨灰房”感到恐惧和焦虑,法律就应当进一步清晰地界定“骨灰房”的违法性质,让职能部门、社区以及物业等相关机构充分发挥出管理协调的作用,坚决阻止这种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该禁止的就必须禁止,该叫停的就一定要叫停,不能相互推诿,不能把担忧留给民众。
长远来看,法律责任的界定需要更清晰,监管主体的确立也需要更完善,这样大家在碰到类似事情时就知道该如何去做了。
追本溯源,“骨灰房”兴起有其根本原因。部分城市存在墓地供应紧张的情况,且价格昂贵,导致不少家庭难以找到合适的墓地,即“一墓难求”,于是这些家庭只能另寻出路,开辟新的途径。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使这种新兴的骨灰安置方式能更规范有序,进而起到缓解墓地紧张的作用,就需要政府部门去做一些事情。一是要完善殡葬设施的规划与管理,二是要增加公益性骨灰堂的建设,三是要增加“骨灰安置”片区的建设。这样做既能满足逝者安息的需求,也能守护公众安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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