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光互补光伏项目占用耕地未办手续合法吗?广东官方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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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描述
| 农光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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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小英奉献的第3460篇文章
先前, 存在网友进行询问, 关于农业和光伏发电互补的那种光伏发电项目, 占用了耕地却没有办理成为建设用地的相关手续, 这样是不是合法呢,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针对此情形给出了回应。

遇到工作中的一件事, 现特此请教, 存在一个光伏发电项目, 光伏方阵当中绝大部分情形是占用村民耕地, 面积大概为100亩, 然而在施工期间, 并未依照建设用地的要求去办理用地手续, 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合规呢?
答复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答复内容:
敬意满满的网友, 您好呀!依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的规定, 光伏方阵所使用的土地是不可以占用耕地的。在这份通知发布(也就是2023年3月20日那天)之前已经立项的, 能够当作历史问题依照《国土资源部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划〔2017〕8号)来执行。依据《国土资源部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划〔2017〕8号)之规定, 若光伏方阵使用的是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 那么在不破坏农业生产条件的这种情形之下, 可不改变原有的用地性质。此为规条。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给予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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